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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中院突出“四强化”抓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06 09:58:02
本网讯(韦杰) 近年来,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与法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注重抓好自身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强化政治定力。积极运用“两会一课”平台,创设“廉政课堂”,定期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让廉政意识入脑入心;深入推进“改进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司法”活动,形成每季度必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当好廉洁表率。始终坚持以身作则,把好干警“廉洁关”,牢固树立“三线意识”, 即工作上廉政风险高危位置、示范和组织在前线,心态上“淡薄名利,放平心态”取中线,行为上牢固道德法纪守底线。实现“一把手”示范给班子成员看、各分管院领导示范给中层领导干部看,中层领导干部示范给其他干警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强化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落实好“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监督;出台《办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监督财务管理;出台《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强化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队伍动态管理机制、高风险岗位轮岗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四是强化常态监督,严把过程管理。实行班子成员每月带队督察、纪检监察和政治部门不定期督察制度,持续开展常态督察、审务督察、机关纪律检查和“三评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三谈两述”,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重点区域的监督防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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