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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治四提升”增强队伍凝聚力
发布时间:2015-08-06 13:52:11
本网讯(彭跃进 罗小明)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采用“四治四提升”,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一 治懒,提升学习力。要求每个党员干警必须克服思想懒惰问题,牢固树立“勤奋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把学习当作一种精神、一种责任、一种追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进行党课教育,每次学习做到谈心得、讲体会、谋共识。 二 治散,提升向心力。坚决杜绝人散、心散问题,发挥支部堡垒的作用,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交换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使党员干警始终保持思想上见面、工作上配合、生活上关心。坚持进行谈心活动、工作交流活动,教育党员干警思想上同心、修身上同德、工作上同向、落实上同力,从而增强团结,形成工作合力,在任何困难面前通力合作,快速、有效地化解。 三 治贪,提升廉洁力。逢会必讲贪欲的危害性、纪律的严肃性、廉洁的重要性,思想上绷紧廉洁弦。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诫勉谈话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保持清正廉洁、公正裁判的法官本色,树立良好的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四 治浮,提升实干力。围绕群众司法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出点子,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办案中。把岗位当作干事的平台,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成好事。在成绩面前不夸耀、困难面前不退缩,扎扎实实做事,低调内敛做人,努力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体现在精神上,落实到行动中。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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