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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延伸服务触角 “巡回法庭”进村部
发布时间:2015-08-07 15:18:42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唐新华 康宁)  8月5日下午,河北省新乐市彭家庄村村委会院内,摆起了一张简易木桌,桌前站了许多回族村民。原来,新乐市人民法院庭长张向宁和副庭长相月卿带领法官和书记员等一行顶烈日、冒酷暑在这里巡回开庭,公开受理一起宗教信仰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前来旁听审理的都是该市著名的回族聚居村的村委会干部和回族群众。

    原告是该村回族群众彭某,状告邻居李某(汉族)有损自己的宗教信仰行为。二人同在临街经营门市,李某经营一家小超市,柜台上每天摆放有猪头肉等食品,回民彭某认为有损自己的宗教信仰,多次劝说无效,日久产生了隔阂并且发生争吵。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无济于事,争吵逐步升级,一气之下,彭某将被告李某告上了法庭。

    新乐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觉得此案虽属个案,但对于回族聚居村来说,有着特殊的普法教育意义,于是决定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巡回法庭”开进村庄,零距离便民普法,也使得青年法官在“乡土化”中快速成长。

    在庄严的国徽的映衬下,随着相月卿一声法槌响过,一场朴实高效的巡回审判就这样开始了。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庭审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原来在法官们耐心地释法说理下, 不等法官宣判,原告便当场撤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当人们提起“巡回法庭”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表示, “巡回法庭”是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基层法院来说,这种亲民便民的方式有效化解了司法的专业性越强,社会的疏离感越强的职业困境,拉近了民众和司法的距离。此项工作提高了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程度,改善了法院人才培养的模式。

    该村支部书记目睹了庭审全过程,看到最终美满的结局,由衷赞叹道:“新乐法院‘巡回法庭’这种以案讲法的形式能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流程,增强了司法公开的力度,也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普法作用,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真是名副其实的‘家门口的法庭’和解决老百姓纠纷的‘110’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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