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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服务“一对一” 司法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5-08-10 13:28:46


    本网讯(张佳阳)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穆棱市法院不断探索新型服务方式,通过实施“一对一”式的贴心服务,让百姓体会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

    阳光窗口一对一,诉讼服务零距离。该院高度重视立案窗口服务工作,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技能培训。把“窗口用语规范”公示上墙,规范窗口接待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求立案法官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难处,做好立案接待工作,安排窗口服务人员一对一立案服务,确保“每一个案件有专人负责,每一个当事人有专人释法解疑”。对于要求解决纠纷的案件,当场进行调解工作,争取节约当事人时间精力,尽快解决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做到尽快立案,快移送、快审判,快执行,让群众实实在在体会到司法的便利。

    阳光通道一对一,司法救助零障碍。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阳光通道,针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涉农案件等提供优先调处、优先办理服务。同时安排专门法官提供全程服务,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回款,实现全方位专人管理,确保出现问题时有法官及时指导,抓住办案最佳契机。真情关注弱势群体,切实履行司法救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力度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减、缓、免,截至7月份,为困难群体提供诉讼费用减缓免服务金额达25万元,缓交案件46件,缓交金额24.6万元。

    阳光公开一对一,便民透明零死角。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阳光透明,群众满意,通过建设预约立案申请平台、案件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这“四大平台”,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四大平台”分管不同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结合微博信息公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在内的“互联网+”公开体系,确保阳光透明,不留死角;重视普法工作,将信息公开和普法宣传紧密结合。一旦出现新的法律规定,及时针对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抓住典型案例,通过邀请他们参与案件旁听。以审代训,通过观摩典型案件庭审开庭,让其更快地了解审判新流程和新要求,尽快提升履职能力,并且能够更快地向老百姓扩散推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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