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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利强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5-08-11 09:48:29
据山西省纪委网站消息,汾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利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利强在担任汾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汾阳市政府副市长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隐瞒身份,未依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出国旅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有价证券、礼品、礼金,参与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利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利强简历: 1982年10月至1985年7月吕梁农校学习; 1985年8月至1988年12月南偏城乡团委书记; 1988年12月至1993年6月南偏城乡武装部长、副乡长、副书记; 1993年6月至1998年9月南偏城乡副书记、乡长; 1998年9月至2001年3月城关镇副书记、镇长; 2001年3月至2003年5月西河乡党委书记; 2003年5月至2003年6月任杨家庄党委书记,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任中共汾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9月任汾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年6月任汾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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