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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四强化”为广大妇女维权
发布时间:2015-08-11 14:23:48


    本网讯(唐海奎)  2015年以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做到“四强化”,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妇女同胞的普遍赞誉。

    强化审判职能。在民一庭成立专门负责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合议庭,认真审理离婚、继承、赡养、扶养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对涉及老年妇女起诉子女赡养以及有矛盾激化苗头的离婚案件,做到简化手续及时立案,尽量减轻当事人诉累。对那些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的妇女,积极指导举证,切实保护其诉讼权利。

    强化调解工作。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时,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工作。对矛盾较大、社会关注的案件,充分依靠设立在各乡镇巡回审判点的“法官工作室”,聘请人民陪审员、妇联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参与说服教育,配合开展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

    强化法治宣传。该院法官利用送达和巡回审理的间隙,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学校进行普法授课,向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免费赠送法律资料,教育广大妇女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她们树立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强化司法服务。在审结涉妇女权益案件后,与当事人一起总结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剖析当事人在思想认识、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法庭教育得以延伸,帮助其汲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强与妇联、社区等组织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整体成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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