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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建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12 15:36:14


    本网讯(李伙权)  为健全审判运行机制,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建立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办案制度。今年截至目前,该院庭长办案526件,占结案总数的76%。

    明确办案职责。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上级法院交督办的信访突出案件必须由院长、庭长担任主审人审理。

    量化办案任务。院领导每年办理的案件不少于5件。庭长每年办理的案件不低于办案法官平均数的70%,法官人数较少的庭室,庭长办案不低于全庭室法官办案平均数的90%。

    规范职权行使。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作为其履行审判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考评和监督范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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