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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公务员拒执案件
发布时间:2015-08-12 17:26:34
![]() 图为“老赖”蒲某被戴上手铐 本网讯(张标)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8月11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公务员蒲某给予司法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被执行人蒲某身为国家公务员,有车有房有固定收入,在与申请执行人巴马金财木业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在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凤山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赴被执行人蒲某住所地及工作单位,敦促其履行该案确定的债务,并耐心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但被执行人蒲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此案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干警遂将蒲某传唤到法院时,“老赖”却扬言:“有本事到纪委抓我啊!”公然挑战法律底线,藐视法律权威,在“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造成恶劣影响。最终,凤山法院执行干警在副院长甘多文的带领、两名人大代表和两名政协委员的监督执法下,在县纪委办公室将“老赖”依法强制拘留15天,罚款5000元,还清20000元执行款。 连日来,凤山县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手段。高压的态势震慑了众多“老赖”,但个别“老赖”仍心存侥幸,恶意逃避执行,最终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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