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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创新“四招式”群众工作方法
发布时间:2015-08-13 13:59:02
本网讯(彭跃进 沈晓娟) 为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出“四招式”群众工作方法。 “职能发挥式”。紧紧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足民生之大事,尽可能的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获得群众感情上的认同和支持。 “法治引导式”,利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公布案例、庭审观摩、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加大对法院工作、法官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街头法律咨询、召开座谈会、走访交谈、当事人现身说法等活动,让群众逐步深入了解法律、了解法院、了解法官,强化心灵上的沟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务实见效式”。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调节各种社会关系,集合各种生产要素,尽力多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事,让人民群众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例中信服法院、信服法官。 “接受监督式”。增强监督意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司法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消化、吸收,切实改进工作,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树立司法新形象。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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