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辽宁曝光10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件
作者:边晗   发布时间:2015-08-14 11:19:32


    本网从辽宁省卫生监督局获悉,今年以来,省卫生监督局对全省14个市和绥中、昌图2县的医疗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暗访巡查、集中监测,同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和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等多种途径,发现并搜集了大量违法医疗广告线索,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共查办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10件。

    据了解,有部分医疗机构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发布的内容存在虚假、不实的问题,不同程度上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也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违法医疗广告主要是通过抓住人心的宣传用语,对不知情的人群进行心理上的诱导。

    省卫生监督局介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有“八不准”原则,即不得含有以下形式: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受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卫生监督局甄选十个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一、沈阳军大医院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报纸、网络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二、沈阳大东龙盛中医院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报纸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三、大连北方老年病医院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电视、广播及网络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四、大连西岗京城皮肤病诊所

    利用报纸、户外及网络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五、鞍山博爱眼科医院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户外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以护士形象作证明。

    六、抚顺福康皮肤病门诊部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广播、户外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七、本溪明山区李运超中医诊所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户外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八、锦州北湖医院

    利用电视媒介的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胃肠病健康论坛》变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九、阜新市海州区普济中医门诊部

    未经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广播媒介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十、辽阳市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利用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并以多名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