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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县检察院畅通渠道听取律师意见
作者: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5-08-14 11:36:35


    “我的当事人虽然多次盗窃,但他偷的都是水果之类的东西,仅仅是为了果腹,数额很少,目前他已经全部赔付完毕,取得对方的谅解,我建议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近日,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针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听证员参与的同时,也邀请该名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到会,该律师针对该嫌疑人的情况进行了阐述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该院承办人在听取了社会听证员的看法,结合律师的意见,并对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核实后,将律师意见写入《审查逮捕意见书》,并在文书中阐明了采纳的理由,经汇报研究后,对该犯罪嫌疑人做了不捕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并向律师做了情况反馈。

  据悉,为了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切实贯彻了刑诉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精神,该院与县公安局、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不断完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相关制度,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让干警自觉接受来自律师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与律师的交流合作,不定期地召开检察机关与律师代表座谈会,畅通交流渠道,积极听取律师代表意见,交流业务工作,探讨疑难案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截止目前,该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已有12件17人,无捕后不诉、判无罪、撤销案件等情况。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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