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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三措并举积极学习民诉法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5-08-14 13:16:39
本网讯(唐海奎)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以来,为深刻把握新司法解释精神,提高法官民事案件审判能力,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三措并举,认真组织法官学习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 一是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今年以来,该院先后8次集中组织学习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并邀请专家对新旧解释条文变化、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举证规定变化等亮点做出了详细解读。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积极开展自学,为保障学习效果,不定时抽查干警学习笔记。 二是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颁布以来,为确保审判实效,该院提出将学习的法律条文与审判实践相结合,通过举办研讨会、进行经验交流等方式,深入掌握、理解立法精神和要求,确保搞好新旧解释的衔接和联系,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日常学习与意识强化相结合。在日常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即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民事诉讼程序公正;强化诉权意识,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效率意识,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强化调解意识,实现从“案结事了”到“案结事好”的升华。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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