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灿 肖俊) “刘法官,要不是你们法院,我的家早就没了,谢谢法院给了我们一次机会”,游城乡的王某、吴某夫妇紧紧握着县法院刘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8月17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审监庭的刘法官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的情感进行回访,王某、吴某夫妇表示对法院的处理很满意,充满了感激之情。
王某、吴某夫妇曾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和重审,均驳回了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文书送达时,原告吴某对法院的处理结果相当不满意,故在案件审结后不久,承办案件刘法官决定到吴某家中对其进行判后回访,以真诚的态度与当事人交流,以闲聊的方式了解王某、吴某现在的生活情况,看看夫妻双方是否能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次机会,和好如此,过上美好幸福新生活。
2015年,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判后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案件回访引向深入。该院将各部门申报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本院及上级机关督办案件以及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反映有不规范、不廉洁行为的案件,涉政府、涉重点困难企业、涉群体性利益的案件,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和少年刑事犯罪等7类案件,列为回访对象。分别以走访、函访和电话访的形式,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办案的看法和意见,了解困难,释法解惑。据了解,2015年以来,该院先后回访50多件案件当事人,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分析和整改,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