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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秀峰区检察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作者:朱程路 发布时间:2015-08-20 13:59:17
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高同步录音像质量,确保办案质量。 据悉,该院通过强化同步录音录像的硬件设备确保达到“高保真”状态。该院通过淘汰一批技术落后,不能正常运行的电脑设备,更新换代一批新的电脑和刻录装备来升级硬件设施,同时该院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让技术人员熟悉掌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 该院还正式确立了“审录分离”的根本原则,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检察人员不得担任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员,同时实行相互监督制度,技术员对分管检察长负责,技术员和检察人员相互监督,从而避免了检察人员既充当讯问人又充当技术人员的现象发生。同步录音录像的光盘上必须要有技术人员和检察人员的签字,并对录音录像的真实性负责。 在同步录音录像的审查过程中,该院还邀请公诉部门和侦查部门、技术部门的检察人员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同步录音录像中讯问人员的行为规范方面、同步录音录像的摄录工作进行点评,总结工作中的不足,找准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从而让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上进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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