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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整合规范民事审判送达小组
发布时间:2015-08-24 15:45:17


    本网讯(方懿 全晓岚)  法律文书送达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能将诉讼中的各个阶段串联成一个有机整体。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和“人难找、送达难”的难题,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送达方式,提升送达效率。

    一是设立送达小组,集约送达文书。过去,法律文书送达都是由各个办案法官自己负责,这种分散式的送达模式成本高而且效率低,送达一个案子得派两名工作人员和一辆车。由于缺乏统一调度,常出现反复送达、送达失败等情况。为此,鱼峰法院民一庭特设送达小组,由副庭长聂明权带领,负责指挥审判庭的文书送达工作及财产保全;下设文书及车辆管理员方懿,负责案件材料的登记管理与送达用车管理及财产保全;另有4名法警常驻民一庭协助完成送达工作。对需送达的案件,各审判组只需将材料交给送达小组,由其根据送达路线、开庭时间、审理期限等统一排表。这样,承办法官从繁琐的送达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案件审理。同时,送达小组可以凭借其整合的信息资源,丰富的送达经验,分类统计,统筹安排,节约司法资源,提升送达效率。

    二是创新送达方式,提升送达成功率。鱼峰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在长期的送达实践中,总结出一套符合现有工作实际的送达经验,极大地提高了送达效率:做好首次接触,固定地址信息。抓住第一次接触被告的有利时机,以填写地址确认书、制作送达笔录,回证栏备注等方式及时固定被告住址,避免后期被告恶意躲避诉讼现象,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灵活安排送达时间,错峰送达。由于许多当事人务工时间与法院上班时间重合,为提高送达成功率,送达小组经常是利用午休,晚上或周末时间进行送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记录送达过程。对送达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其根据新民诉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充分利用好照相机、执法记录仪、手机等现代技术设备,确保为送达过程做好真实、全面、有效的记录,有效防止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文书,暴力抗法等。探索电子送达,简化送达程序。自愿采用电子送达方式的律师、银行、保险公司等通过其提供的电话、微信、邮箱等送达传票及开庭通知等,待开庭时,要求对方签署书面送达回证。

    三是规范送达程序,保证司法公正。法院送达程序的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规范、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为规范送达工作,保证送达质效,送达组多次集中学习各项送达规范,并讨论制定《送达组工作五必须》,包括:案件材料外带必须时刻随身看管;外出送达用车用油必须提前汇报;送达完成后案件材料必须登记;送达工作中用语措辞必须准确严谨;送达工作中语气态度必须软硬有度。

    通过上述规范和完善,鱼峰法院民事文书送达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保证了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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