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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仁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作者:陈虹浩   发布时间:2015-08-25 13:31:43


    长期以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在坚决惩治脔腐败同时,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大格局建设,提升了预防工作效果。

  该院院结合当地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制定预防对策与措施。 针对每个工程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工程建设合同”与“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责任书”双签制度,要求业主单位与工程建设单位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责任书”,同时聘请纪委、审计、发改委、国土、规划等部门的专家为检察联络员协助开展预防工作。检察联络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帮助收集预防信息、开展预防宣传和教育、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保证工程建设的各主要环节都有专业人员进行预防监督,都有专业人员提供预防信息。

  同时,该院还强化信息化管理。该院一是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三约谈”制度,变检察约谈为纪委、组织、检察三家单位协同约谈,预防约谈的实效性。二是与县纪委、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与县城建、税务、民政、供电局等18家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针对工程建设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同时, 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五进”活动,不定期派检察干警深入机关、部门、企业进行调研,注意收集他们对本单位、本行业抓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社会化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此外,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预防调查。该院在开展预防调查过程中,凡是不涉及检察工作程序性问题的,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通过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就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交流,特别是在与被调查单位召开座谈会、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等环节,及时与所在单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调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以便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好地参与预防工作。

  另外,该院还注重社会化评价。该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自觉把办案预防纳入社会化监督中,每办一案都要看是否深刻剖析了发案原因,是否向发案单位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是否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让社会评价检察机关是否把预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预防工作的社会效果是否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来开展,是否促进了全辖区的职务犯罪发案率有效降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更该加科学,廉政建设有新加强,促进社会各界对预防工作认知度的进一步提升,促进人民群众参与惩处职务犯罪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先后主动与26个机关、企业建立了协作关系,并选派19名局科长和检察官担任机关企业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0余次,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共同营造了“法制机关” 氛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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