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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区法院四项举措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5 14:40:35


    本网讯(周瑶瑶)  近年来,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四措并举,不折不扣把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为17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538680元,对384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累计1303396元,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一是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强立案诉讼引导,立案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的相关政策,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详细讲解申请事项、申请书格式以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避免当事人多次奔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对减免缓诉讼费审批工作的效率,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和审批;对涉及特困企业职工、劳动仲裁保全、仲裁执行等特困群体案件,先立案后办手续,最大限度保护特困当事人权益。

    二是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与威海经区政法委、财政局联合成立特困群体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从辖区内办理相关案件的罚没收入中拨付30万元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并于每年年初补足,确保救助资金充足。明确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主体或救助对象仅限于本院所审结的由于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人因财产权利得不到实现而生活陷于困顿、又无政府或社会其他救助的民事、刑事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

    三是严格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制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司法救助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再由案件承办人提出意见,经执行局局长同意上报院长审批。对每份申请材料均建立档案备查,杜绝“关系救助”和“人情救助”,确保困难当事人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建立司法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救助协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特别是对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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