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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新市区法院多方法定位 10小时执结50案
发布时间:2015-08-25 17:12:09
本网讯(张敉捷)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拓展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全力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近日,该院综合运用各项信息系统,连续工作十小时,查询被执行人住址及财产信息,一次性执结物业费案件50件,受到业主赞誉。 宏汇小区是乌鲁木齐市建设时间长久、设施较为落后的老小区,近两年物业公司费用收的不少,但是服务总是不到位,五十多名业主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该院判决物业公司将多出的物业费退还给业主。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下落不明,物业公司银行账户没有任何存款,五十多名业主聚集到法院申请执行,处置不当会损害人民法院社会公信力。执行局长高度重视,安排专门执行组办理此案。 当日早上11点,两名执行员来到辖区派出所,通过公安网络平台查询,发现马某有两个登记住所,1个月内没有出行和住宿宾馆记录,证明马某就在乌鲁木齐。12点至14点,执行员查询了物业公司和马某的银行存取款明细记录。中午14点至16点,在警车上两名执行员将银行存取款明细当中的取款时间和取款网点进行排序分析,发现近10天内,马某的取款集中在上班时间,并且网点集中在奇台路农业银行自动柜员机。 下午16点三十分,执行员来到奇台路农业银行网点发现,此网点与马某其中一个地址相邻。执行员随即来到该处,发现马某正在室内。执行员将马某带到法院,马某态度非常蛮横,以无钱为由拒不执行。执行员向马某讲明法院可能采取的执行措施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晚上9点30分,马某摄于法律的威严,通知公司会计送来案款,晚上11点,五十个案件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小区业主广泛关注的案件得以执结,彰显了法院的公信力和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的精神。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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