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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四化”互动强化巡回审判方便群众
发布时间:2015-08-26 09:31:35


    本网讯(唐海奎)  2015年以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四化互动,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了老百姓诉累,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一是贯彻两便原则,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该院认真贯彻“方便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两便原则,将巡回审判制度常态化,辖区内的星火、老林等9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了若干巡回审判点,每月定时到巡回审判点受理案件,收案即安排开庭时间。

    二是坚持繁简分流,确保巡回审判高效化。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繁简分流。庭审前,每起案件至少阅卷3遍以上。同时,依法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制定好庭审安保预案,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争取当庭调解结案或当庭宣告判决,避免二次开庭浪费诉讼成本和造成当事人诉累。

    三是安排专人审判,巡回法庭人员固定化。该院立足于内部挖潜,将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巡回法庭,增加审判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同时,加强司法业务培训和指导,使之从政治素质上和业务能力上不断适应巡回审判工作的要求。

    四是邀请人民调解,陪审员的参审随机化。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适时邀请乡镇干部或人民调解员帮助调解,以期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效果。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建立陪审员数据库,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避免人情干扰。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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