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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为“知青屋”强制挖通4米通道
发布时间:2015-08-26 12:35:10


图为法官实地丈量占用4米宽道路用地的围墙

    本网讯(梁龙全)  8月21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在道路上搭建铁棚砌起半米高的围墙,阻碍了相邻几户人家的通行,在申请人的申请下,该院组织力量对被执行人的铁棚及围墙予以强制拆除,并挖通4米宽通道供村民通行,在场围观的数十名群众纷纷叫好。

    罗某等人的房屋原为知青居住,当地人称“知青屋”。知青返乡后由罗某等人购买所得。该房屋与陈某家房屋相连,罗某等人家需要经过陈某家面前的公共空地才能到达主干道。为解决这些“知青屋”的通行问题,在2004年间,村委曾组织相邻几户人共同商议,陈某家面前留出4米宽空地用作道路给相邻的罗某等人家通行。几年之后,陈某不但不遵守协定,反而在空地上建起半米高围墙同时还搭建一个铁棚,阻碍了相邻的罗某等几户人家的通行。为此罗某等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陈某应拆除其在自家面前空地所建的铁棚及围墙并保留四米宽的空地用作通道。判决后,陈某不履行判决,罗某等人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试图通过说法释理让陈某自行拆除铁棚,但遭到激烈的反对,该院干警遂启动强制执行方案,切割、拆除铁棚后,实地丈量4米宽的用地。用钩机推倒占用4米宽道路的围墙,对于其他不占用道路的围墙部分,则不予拆除。拆除围墙后,执行法官还与陈某、罗某等人一起丈量用地,既不过多占用陈某的土地,也要为公共道路留足4米通道。期间,陈某家人试图阻止工作人员施工,经劝告有可能涉嫌妨碍公务后也不再妨碍执行。

    整个过程持续半天,烈日下数十名群众一直在围观,纷纷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叫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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