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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安全带应当视作违法行为
作者:陈寂 发布时间:2015-08-28 10:54:21
近日造成6死42伤的沈海高速公路广东揭阳惠来路段较大交通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大巴车司机采取避让措施不当,驶出路外碰撞山地致车辆侧翻。 仔细分析这起事故,群死群伤的背后,不系安全带成为一个重要因素。从事故现场照片可以看到,在大巴侧翻之时,很多乘客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遭到大巴碾压。一些受伤乘客事后向媒体坦承,当时车上基本没有人系安全带,乘务员也未曾提醒他们要系好安全带。 近年来,未佩戴安全带酿成的惨剧时有发生。2012年8月31日,河南省灵宝市一大巴行驶中遇大雨发生侧滑翻至路侧沟中,乘车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带,甩出车厢后被车辆碾压,致11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车上40%的座位缺少安全带锁扣等不能正常使用;而车体在事故后,变形并不严重,如使用安全带,伤亡人数会大大减少。 目前,占世界人口69%的111个国家制订了有关安全带的法律,涵盖车内所有乘坐者。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道路安全状况报告2013》指出,不系安全带是机动车驾乘人员遭受道路交通伤害或死亡的主要风险因素。 在沈海高速公路揭阳惠来路段较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广东省,2006年已制定法规要求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违者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交警告诉记者,乘客目前还有一些认识误区,比如认为上高速路时才应系安全带,慢速时没必要系安全带,而且认为后座或者大巴座位不需要系安全带。“一方面,安全带从设计初衷看,是发生意外时降低危险的,和驾驶速度没有必然关系,你开得不快别人有可能很快。另一方面,很多乘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发生事故,甚至认为安全带绑在身上很不舒服,这些往往造成极大的风险。”一个交警说。 交警一再提醒,不管是乘坐大巴,还是自驾出行,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让它成为摆设而追悔莫及。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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