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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县检察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作者:王海宝 戴倩虹   发布时间:2015-08-28 13:25:26


    为进步一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开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近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成功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李某的刑事救助案,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据悉,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感情纠纷将李某杀害,被害人李某家庭贫困,离异带着两个女儿,父母七十多岁。杨某系个体三轮车司机,收入微薄。案发后,杨某已判无期徒刑,且无民事赔偿能力。被害人杨某的父亲找到该院提出申诉,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该院受理该案后,对杨某的家庭进行了解,父母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其两个女儿双双面临辍学的困境,该院认为杨某符合救助条件,遂依法对杨某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目前,被害人杨某的父亲已领取刑事救助款一万三千元,

  “谢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提供的刑事救助,这笔钱能够帮我孙女解决学费的难题。”事后,杨某的父亲握着该院控申科干警的手激动地说到。

  “通过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具体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正义与温情,有效缓解了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精神痛苦和实际生活困难,对于抚慰被害人亲属心灵,安定其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将筛选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被害人救助工作。”该院控告申诉课科长管荣勋这样评价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并展望下一步救助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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