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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法院四项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
发布时间:2015-08-28 10:26:05


    本网讯(程云霞 李娟)  近年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培训、履职等方面入手,四项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该院陪审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打造陪审员多元化“梯队”。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抓,并成立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明确由政治处负责管理、考核等工作。积极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向社会公布选任名额、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事宜,公开选拔过程,广泛从金融、教师、医疗、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选任专业技术领域的精英代表,目前,该院已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二是健全陪审员考核管理机制。该院从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培训、履职等方面入手,建立人民陪审员动态考核机制,着重就陪审案件数量、陪审能力、纪律作风等内容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优秀人员及时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或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提请县人大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

    三是落实能力保障,提高陪审员参审能力。该院将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法官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典型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对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陪审员参训率达到100%。

    四是尊重陪审员评审意见。在开庭前,承办法官要及时向陪审员通报起诉、答辩、证据等情况,使陪审员提前熟悉案情,查找相关法律,实现陪、审的有效对接。在庭审过程中,给予人民陪审员充分时间发问,避免“陪而不审”。 在案件评议时,保证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防止“陪而不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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