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宁夏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作者:张亮   发布时间:2015-08-31 09:34:39


    8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宣告成立。两个委员会由专门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将负责宁夏全区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惩戒工作。

  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宁夏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章程规定,遴选委员会统一负责宁夏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今后任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应当以遴选委员会提出的遴选意见为依据。未经遴选委员会审议提出遴选意见,不得任命法官、检察官。在遴选范围上,律师和法律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被纳入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范围内。

  宁夏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遴选委员会由7名专门委员和8名专家委员组成,专门委员由人大、政协、组织部、政法委、高院、检察院和人社部门的领导担任;专业委员充分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包括资深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学教授、律师等。

  同时成立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统一负责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的惩戒工作,对违反办案纪律、案件裁判错误、违法司法伦理等行为进行审议并提出惩戒意见。相关章程规定,未经惩戒委员会审议提出惩戒意见,不得惩戒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同样设专门委员7人,专家委员8人,专家委员从法学专家库中产生。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