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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假冒兄妹“放飞鸽”诈骗单身汉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9-01 10:11:49
本网讯(梁弄璋 兰有斌) 一对“70后”男女,合伙“放飞鸽”行骗,不想双双落网。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男女假冒兄妹“放飞鸽”诈骗案。 刘桂林,1974年生,四川省平武县大桥镇农民,小学肄业。曾因抢劫罪、诈骗罪三次入狱。今年3月初,他来到江油并在市郊租房住下。几天后,他认识了同租房隔壁的梓潼县农村离异女邓芳菲(1977年生,小学文化)。见邓芳菲有几分姿色并打算再觅佳偶时,刘桂林就提出合伙放飞鸽“弄钱”。邓芳菲由于没找到工作正缺钱花,就同意了。 3月24日,刘桂林在江油市重华镇一朋友处得知当地有一名农村大龄男子赵某某正急着找人介绍媳妇时,便以邓芳菲“哥哥”的身份来到赵某某家与其见面。刘桂林将“妹妹”邓芳菲的照片递给赵某某,见照片上的女子人还漂亮,赵某某就同意第二天与其“妹妹”见面。第二天,刘桂林和邓芳菲来到赵某某家“相亲”。见面后,邓芳菲假装愿意和赵某某结婚,骗取了赵某某给付的彩礼钱5000元。之后,双方留下手机号并“商定”第二天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第二天,赵某某早早赶到民政局,然而等到中午快下班了也没见邓芳菲的影子,手机也打不通。意识到上当被骗的赵某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中旬,警方先后将刘桂林、邓芳菲抓获,两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赔了赃款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桂林、邓芳菲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婚姻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刘桂林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邓芳菲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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