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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开展“阳光法院宣传周”邀网友看直播
发布时间:2015-09-01 13:36:02
本网讯(王丹婷 朱上游) “永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8月31日,在一声法槌响起后,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公开审理,同时通过网络对该案进行同步直播,邀请网友们共同见证司法公开、感受司法阳光。 据悉,该案被告人郑某在加工生产永安小吃粿条、米冻时,掺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硼砂(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后租用永安市巴溪市场摊位进行销售,被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公安等部门当场查获。据检验,郑某销售的食品中掺入硼砂的成品米冻23公斤、硼砂16.48公斤。永安市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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