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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案司法鉴定:嫌犯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发布时间:2015-09-07 09:44:42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9月6日发布《关于6·20案件后续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在南京市秦淮区发生一起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 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同时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警方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方,如事故当事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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