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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法院落实“两个责任”促清正廉洁
发布时间:2015-09-07 14:02:04


    本网讯(徐明亮)  今年以来,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县委、县纪委和地区中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断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强化“一岗双责”。该院利用党组会、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工作例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研讨,强化班子学习,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精神内涵,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班子成员“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践行“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承诺。此外还通过廉政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活动,增强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

    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等相关内容,引导干警进一步认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筑牢干警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在办公区走廊、审判庭、楼道墙壁等公共场所内开辟廉政文化长廊,悬挂优秀廉政格言、名言警句的廉政匾牌,加强干警思想熏陶,提升廉政教育效果。

    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头立案、上门立案、双休日立案、巴扎立案等多项便民工作制度;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让当事人对法官在使用法言法语、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对法院工作的严谨、行为规范和文明办案等方面有进一步认知,增强亲和力;完善执行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行相结合,因时、因地、因案制宜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防裁判文书“带病出门”,保障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向社会展示法院依法裁判,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良好文风。同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各个环节之中,强化调解功能,提高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技巧,通过化解矛盾,解决纷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监督问责到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岗位目标责任书》、《干警廉政承诺书》,使责任目标层层分解;纪检组作为监督主体,出台《廉政问责制度》,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查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实行“零容忍”态度,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对考勤、人员在岗情况、庭审纪律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务督察,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向上班迟到早退、人浮于事、工作不在“状态”等不良行为“亮剑”,确保干警廉洁自律。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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