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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从"细节"抓起
作者:卢金增 王凯忠 发布时间:2015-09-10 13:55:28
说到规范司法,山东省聊城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一“活儿”干的挺漂亮。截至8月底,在该院近三年来提起公诉的5639起案件中,无一无罪判决案件。问及原因,该院公诉一处处长姜澜说:“执法规范化从表面上看是一种程序要求,其内在的实质更是一种实体标准、是个‘精细活’!”,而“办案精准化、监督长效化、执法规范化、创新常态化、发展科学化”则是他们深化执法规范的“精细路径”—— 办案精准化:“推门听庭”求真 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聊城市检察机关从“出庭”质量倒逼公诉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把握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的提升。基于此目的,他们专门挑选疑难案避免“作秀庭”;他们采取“推门听庭”检验出庭规范;他们将过去由只听不评改为既听又评,由个别人评改为旁听者人人评,由会议式评改为庭审现场评,由只发表评议意见改为为撰写点评文章网上集中“晒”,实现观摩形式多样化、观摩内容实质化,引领观摩向纵深发展。 2012年5月8日,聊城市检察院及其他各县市区院的18名公诉干警突然出现在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行贿案一审庭审现场上——对该院公诉人员的平时实战能力进行突击观摩。“推门听庭”的效果很明显——现在,每一起案件到了该市公诉人手中都成了一个“精细活”:精研事实、精准证据、精心执法。三年来,该市无一起提起公诉被判无罪的案件,属全省唯一,17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五优案件”,探索的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经验被最高检通报表扬并在全国推广。 监督长效化:“三书会审”求严 在2013年山东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的获奖名单中,临清市检察院两年两次抗诉、聊城市院两次支持抗诉后从挪用公款判处五年改判为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年的张某某贪污案,赫然在目。这是该市检察机关“三书会审”带来监督长效化的一个力证。 针对公诉实践中存在的监督范围不全面、监督程序不完备、监督能力较弱等问题,聊城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裁判文书)会审”监督机制,即由专人对报备的“三书”材料进行分片包干审查,通过此举,有效提升了公诉环节监督职能的主动性、同步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切实实现了“三书会审两同步,诉讼监督无盲区”。 以此为基础,该院还针对审判文书中的瑕疵问题,撰写了《聊城市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瑕疵情况汇总意见书》送达法院,促其改进,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共纠正侦查机关(部门)遗漏罪行58件99人、遗漏同案犯250件449人,提出抗诉39件54人,向侦查、审判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392件次。 “制度设置从严、管理监督从严、执行落实从严,强化办案过程监督,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防范、事中纠偏,是规范司法行为、严防冤假错案的关键。”聊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文革介绍。 执法规范化:“主题推动”求新 从“聊城市检察院公诉工作年鉴”上,记者看到一条清晰的主题轨迹——“2013规范化建设年”、“2014素能提升年”、“2015专项监督活动年”,结合检察机关工作主题和公诉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个公诉队伍建设主题,是他们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个主题一推动、一个重点一提升,而其中的核心始终是:打造精细公诉、促进执法规范。 制订了《聊城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关于基层院公诉部门请示、汇报案件的若干规定》;新刑诉法出台后,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制度、庭前会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新方面的规定; 聊城市检察机关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深领域的“三级院联动”案件评查活动,今年8月在全省18个地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了“职务犯罪判处缓免刑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的案件”、“打霸治痞类案件” 三类案件的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公诉部门岗位练兵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专题论辩赛、案件汇报赛、审查报告制作赛、模拟法庭论辩赛等系列活动…… 不难看出,在“办案精准化、监督长效化、司法规范化”的建设过程中,创新始终是其实现科学发展的一个常态化内因——利用新媒体手段,创建“微课堂、微信圈”,进行“微探讨”、“微交流”“微学习”;创办“公诉前沿”、“公诉动态”电子期刊;围绕公诉工作创新、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制作、司法体制改革与出庭公诉等公诉实务的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创办“公诉讲坛”;……林林总总,这也仅仅是该院强化核心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的一个小小剪影。 “公诉人必须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司法规律和诉讼规律的科学司法理念,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司法办案,要以司法理念的提升促进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要以法治思维引领公诉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精英化的方向发展,要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得到体现!”聊城市院检察长王学军强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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