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疆法院:积极参与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10 11:28:36


    本网讯(王维)  面对“一带一路”战略对司法实践的需求,新疆法院应当提供怎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应该具备怎样的视野和胸襟,又该有怎样的担当?9月9日,在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的课题研讨会上,全区法院涉外审判及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与各高校专家就上述内容展开深入探讨。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新华表示,“一带一路”建设涵盖基础设施、产业投资、经贸合作、金融合作、生态保护等诸多领域,会产生大量的条约和合同,中外当事人也会相应有多元司法需求,必将面临诸多涉外法律问题和一系列挑战。因此,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健康高效的经济环境以及创造和谐稳定、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正成为人民法院需要担当的职责。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一带一路”建设对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都提出了新的课题。人民法院要具有国际视野,密切关注一系列建设工作的进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案例的研究、提炼,总结审判经验,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同时建议,新疆法院要及时收集整理关于涉外案件的代表性案例,系统发布适用法律正确、说理充分和具有一定创新的判决,以指导全区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充分考虑“一带一路”的战略需求。

    蒋新华说,由此,全疆法院要立足新疆的地缘优势、区位优势,把涉外审判工作部署置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坚持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司法公开,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努力拓展国际视野,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国际司法协助,切实保障中外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和环境保护案件的司法资源投入,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同时,新疆高院也将全方位加强全区法院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所拟开展的各项工作,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积极参与和促进“一带一路”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实施。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