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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步走”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11 14:04:53
本网讯(方宏仁 芦雅欣)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三步走”的方式,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步:“明确” 责任。研究制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整治“六难三案”专项活动,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部门。进一步强调党组主体责任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组监督责任和部门廉政监察员协助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加强对执纪办案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 二步:“监督” 责任。结合“三严三实”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实施案件“三回访一约谈”制度,通过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切实加强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构筑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 三步:“追究”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明确规定每一类责任事项的追责情形、方式和程序,使责任追究更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坚持责任追究常态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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