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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县检察院多元释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作者:鲍观升 何金鹏 发布时间:2015-09-15 13:48:43
近年来,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始终把解怨释结作为衡量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准,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突出关键节点,向案件当事人耐心解释法律要义,切实消除当事人的心结。 对拟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必要时进行公开听证,把依据讲清,把道理讲透,给当事人一个明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针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请求提起抗诉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用心倾听当事人提出的各种疑问,耐心释疑解惑,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解开其“心结”。如该院提起公诉的阳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认为法院判决阳某有期徒刑一年量刑不当,要求该院提起抗诉。面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的被害人,办案人员与其耐心沟通,进行心理疏导抚慰,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分析证据,还出示以往故意伤害案件的判例,细致严谨地证明判决的合理性、合法性。最终,受害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决定,当即表示愿意服判息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对拟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主动与公安机关提前沟通、达成共识。通过深入推行释法说理制度,及时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纷争,有效地修复了社会关系。 据悉,2014年以来,该院办理的不起诉、不抗诉案件未出现一起当事人不服决定越级上访案件,未发生一起公安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而提出复议、复核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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