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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刑事法官的诺言
——记黄骅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侯新
作者:刘丽芳   发布时间:2015-09-21 13:18:59


    以色列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阿哈隆·巴拉克说:“我将我的法官角色树为使命。裁判不只是一种工作,他是一种生活方式。正如《塔木德经》所说,这是一种特殊的苦役,其目的是为自由、尊严和正义服务。”巴拉克的话,是所有法官的承诺,也是我每天走向法庭的诺言。我信守诺言,即使走得再远,我也不会忘记当初为何而出发。                                

                                                               ——侯新

    侯新,黄骅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1997年进入黄骅法院工作,转眼已是18个春秋,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刑庭副庭长、庭长,18个春秋一步步走过,每一步都开出信念的花。

   “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是我的夙愿,为了这个愿望,我一天也没有停止努力。”侯新这样说。

    有人说,刑法有一张可怕的脸,触犯之后或轻或重会被判处各种刑罚,面临牢狱之灾,甚至极刑。然而,被告人受到惩罚,犯罪分子的入狱能换来受害者的重生吗,能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吗?面对这些问题,侯新告诫自己一定要用心审理每一个情况各异的刑事案件,既充分考虑每一个被告人犯罪的环境背景和动机,正确对犯罪行为动用刑罚,又积极促进被告人悔改、赎罪、自新,主动进行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一般涉及的赔偿数额较大,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支付赔偿,案件往往是空判。但如果能成功调解,不仅可以使被告人一方及时支付赔偿数额,让受害人一方在经济上得到适当的补偿,又有助于矛盾化解,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识到这一问题,侯新认真研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方法,坚持从被告人和受害人各自角度出发,促进调解成功并履行到位。2014年,黄骅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

    100%,数字简单,工作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当事人双方由于犯罪行为导致的矛盾是相当尖锐的,不容易化解。2014年,我市近70名枣农被假冒伪劣化肥所害,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量刑很明确。枣农们义愤填膺,要求赔偿损失,严惩被告人。近百万元的赔偿可不是小数目,千万不能让几十户枣农的损失泡了汤啊,面对卷宗侯新在反复考虑这件事。除了做被告人的工作,侯新开始与被告人亲属反复沟通,通过大量证据让他们亲身感受到给枣农们带来的伤害和巨大的损失,同时积极释明法律,使他们主动意识到积极赔偿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性。通过迂回调解,虽然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张家人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赔偿,近百万元全部赔偿到位,张某也被酌情从轻处罚。

    未成年犯罪一直是困扰社会和刑事审判的一个大问题,看着一个个花季少年误入歧途,侯新心痛不已。法庭上,因父母残疾、疏于管教而第一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淘淘,面对侯新痛哭不止,望着那双迷茫却被泪水冲刷得依然清澈的眼睛,这个一米九的男人几乎落下泪来。开完庭,他和合议庭人员倾其所有,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孩子,告诉他走正路做善事,以后有困难跟他说。他坚定的眼神让孩子明白,世界依然美好。一张张稚嫩的面庞让侯新觉得必须得做点什么。他翻阅了近五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从犯罪特点、原因、呈现的态势一一对比分析,与主管刑事的院领导多次深入研究,写出了专题调研报告,对家庭、学校、社会、审判工作都提出了独到的建议。这份凝聚着对孩子们无限的爱的报告被沧州中院采用,黄骅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未年人犯罪的专题报告,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从圆桌审判到犯罪记录封存,到感化帮教,一个个孩子重新回到了社会。连续三年,黄骅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持续下降:从2012年的年审理33件,到2014年的6件,再到2015年的4件,可喜的变化让侯新欣慰。他说,法官不仅仅是是非对错的裁判者,更应该是公正与阳光的传播者。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更多的时候面对的是抢劫盗窃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分子,更有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人员,有的人很凶残,有的人背后有着一定的背景,侯新曾多次在审理案件中收到恐吓短信甚至电话,试图以强硬的态度或者金钱名利的诱惑让这名法官屈服。然而,面对恐吓短信,面对电话威胁,侯新每次都是淡然一笑。在法律这个王国里,至高无上的国王只有法律,信守着内心对公平正义的诺言,侯新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也没有彷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喜欢《叶问》里的那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坚守着对刑事审判的热爱,侯新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扎实,自信而坦诚接受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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