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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新型引导侦查工作机制
作者:杨睿   发布时间:2015-09-23 14:07:49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着眼构建新型侦诉关系,通过准确把握批捕条件、直接复核关键证据、召开公检专题会议和制发文书等方式,健全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在办案实践中,该院转变书面复核证据的传统模式,积极开展证据的亲历性审查,通过赴现场实地察看、当面询问证人及被害人、走访案发单位等方式,对91起案件直接复查复核关键证据137次。此外,该院着重加强逮捕证据条件的审查,明确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对于案件证据存疑、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审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促使公安机关加强证据审查认定,全面收集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今年以来对27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为8.9%,不捕后公安机关均未提出复议和复核。

  对捕后需要续侦、存疑不捕需要补侦的重点案件,该院要求承办检察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今年以来共制发此类文书43份,同比上升19.4%。开展优秀补侦文书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学习借鉴提高文书质量。

  此外,召开公检联席会议,通报不捕案件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规范侦查也是该院在侦查监督管理上的工作,比如结合办理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伪基站诈骗、开设网上赌场等典型案件,与区公安分局开展网络环境下犯罪证据收集和审查专题座谈,对涉及网络犯罪的取证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明确逮捕条件,达成执法共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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