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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要求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作者:蔡岩红 发布时间:2015-09-24 10:25:5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9月23日对外发布实施方案,要求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故意造成重大隐患以及对重大隐患不治理冒险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媒体曝光、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方案提出,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不得互相推诿。要用好“行刑衔接”、“责任倒查”等重要手段,严肃追究责任。 方案还要求,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开曝光。建立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倒查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不治理、故意非法违法生产的,必须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受水害威胁、有冲击地压危险等灾害严重、不能保证安全投入、无法治理灾害的矿井,要采取措施,直至停产、退出。对存在图实不符的矿井,属于蓄意弄虚作假、打假密闭隐瞒真相、逃避监管等情节恶劣的,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对长期停产停建,无技术、无人才、无资金、无能力整改隐患的,特别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小煤矿,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退出。要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和安全标准等手段引导推动资源枯竭以及复工复产无期、扭亏无望的煤矿关闭退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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