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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用活“四变”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发布时间:2015-09-24 14:55:06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针对新社会背景下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特点,积极转变新闻宣传工作思路,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水平,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变回避为正视,主动公开法院工作。深刻认识司法公开对于消除“怀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通过网站主页、论坛、博客、微博、手机报等载体,将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等向社会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遏制负面信息的产生和传播。

    变被动为互动,掌握民需及时回应。建立院领导值班接访制度,组织干警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基层群众调研,不定期对门户网站、主流论坛和帖子、微博等进行舆情搜集。听取案件当事人、各界群众、广大网民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释疑解惑,消除疑虑。

    变监测为预测,强化舆情预警研判。将舆情防控关口前移,从即时处置型向事前预警型转变,注重捕捉并分析审判、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科学地做出前瞻性、预测性的研判,提前进行预警,及时开展疏导工作,把握舆情控制的主动权。

    变引导为主导,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对进入诉讼程序的重大、敏感,可能受到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主流媒体记者旁听,向各新闻媒体通报热点案件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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