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石屏法院严格公正司法 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李福宝   发布时间:2015-10-08 10:24:26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的立院之本、法官的立身之根。为促进司法公正、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近年来,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司法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

    坚持公正司法立公信。严格坚持依法办案,促公正司法立公信。一是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从狠抓优秀裁判文书、优秀示范庭审、精品案件“三评比”入手,将每季度的收结案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营造法官比成绩、比贡献的氛围,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二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将审判流程重要节点信息、执行信息全面公开,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减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落实为民司法树公信。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群众观念。一是开展便民亲民利民服务活动,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年初,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为群众诉讼提供便捷式、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二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当场立案条件的予以当场立案。对当场不能立案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立案,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需补充的材料,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三是积极落实县乡两级法律服务联动平台的工作任务,与乡镇村委会设立诉调对接服务点,开展法治下乡、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来,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次、法制宣传活动2次,巡回审理案件433件,巡回审判率80.7%。

    强化廉洁司法保公信。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警的廉洁意识,确保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公信力。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制定完善《石屏法院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做到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使干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采用“政治业务”学习、会议学习等形式,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廉政教育,使教育培训常态化,督促干警坚守职业道德,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思想根源;三是严格规范司法活动监督,监督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等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四是开展廉政回访工作,向每件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廉政承诺书,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对办结的案件随机抽取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公开司法提公信。该院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推动法院工作全程公开、全面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行好、维护好司法信息网,依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生效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实时查询办案流程信息和程序性信息,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通过电视台、网络公开2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四是扩大群众的司法活动参与度,通过法制宣传、巡回开庭、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全方位零距离的司法服务,保障和方便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