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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法院从严从实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
发布时间:2015-10-09 14:20:01


    本网讯(肖晓龙 刘红连)  “老罗,主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向您索要财物,是否向您介绍律师,请您如实向我们反映情况,好吗?”10月9日上午,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回访小组法官来到当事人村庄,上门回访一起土地行政登记案件的第三人罗某,“面对面”倾听当事人的呼声和诉求,广泛征集当事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还向他了解案件主审法官廉洁办案情况。

    今年以来,吉安县法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从实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杜绝法官队伍出现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切实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回访当事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已经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办案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对当事人反映强烈、上级机关批转、领导高度重视、各业务庭排查出来的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和涉诉上访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三是开展廉政调查,了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收受当事人财物、介绍律师、接受宴请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是否有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形。

    回访小组由各分管副院长、各业务庭负责人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回访方式采取电话访、短信访、当庭访、上门访和书面访五种方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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