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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首问负责制架起群众“连心桥”
发布时间:2015-10-09 14:29:47


    本网讯(徐明亮)  “法官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真是人民的好法官,热合买提(维语:谢谢)……”近日,当事人阿某感激地对法官说道,喜悦的心情流溢于言表。今年以来,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坚持便民、利民、惠民,以群众需要为导向,从细节入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让群众工作“有板有眼”。

    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接待是“晴雨表”。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明确规定,群众来访时,接触到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就来访人员咨询、诉讼、信访等事宜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耐心解答问题,不得态度冷漠、应付或推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分流,若反映的问题不属其职责范围内,则由其立即引导交给有关庭室办理,接替人变为“首问责任人”,坚决不让群众白跑路、多跑路、跑冤路。属于重大问题的,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实行群众来信来访限时办结制,规定群众来信有真实姓名和地址的在10天内答复,来院上访的做到当天答复、当天解决,如与案件有关的,当天受理,当天立案。

    据悉,该制度的实施,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办事过程,遏制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有效地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拉近了法院与各族群众的距离。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该院信访投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1-10月,涉诉信访实现零投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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