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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倾力执行助维权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5-10-09 14:55:40


    本网讯(翟玉华 王恒)  10月8日上午,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大门口鞭炮齐鸣,当事人谢某某带着亲朋好友一起给执行一庭庭长张铭送来了锦旗,感谢他“依法办案铁面无私”。

    谢某某经营一辆永城新城至新庄的公交车,雇佣被告刘某某为其开车。2011年8月6日,刘某某因家中建房向谢某某预支两年工资共计六万元。后被告刘某某因违章驾驶被吊销驾照,双方解除雇佣关系。刘某某共开车一年零十天应得工资30883.33元,余下29166.67元属于不当得利。后谢某某多次催要,刘某某拒不返还。因此诉至法院,法官调解未果,最终依据双方陈述、举证及诉辩意见,判处刘某某返还谢某某29166.67元。但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

    案件到了执行局后,张铭分析了案情后,把双方当事人叫到法院,进行执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够摒弃前嫌,握手言好。张铭庭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刘某某依然自言其理,不愿配合执行。无奈法庭只有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迅速查封刘某某账户,当天下午把案件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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