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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作者:刘子阳 李豪   发布时间:2015-10-10 09:42:58


    10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彭少勇同志为榜样,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责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地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和推动者的历史使命。

    彭少勇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恪守检察职业良知,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勤勉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不仅参与指挥查办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而且言传身教带出了一批全国、全省检察业务能手和标兵。特别是2014年,他面对压力不退缩、面对矛盾不回避,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依法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还无辜者以清白。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展开侦查,最终抓获真凶,使有罪者受到法律制裁,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4年荣获河北省“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15年被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彭少勇同志是新时期的优秀检察官,是检察队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的模范代表。他长期坚守在基层和办案一线,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检察官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曹建明强调,要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党和人民事业、为检察事业无私奉献的思想根基。忠诚是党中央对检察队伍的根本要求,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向彭少勇同志学习,首先就是要学习他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精髓。检察机关处在法治建设第一线,既是法治的建设者,也是法治的捍卫者,恪守法治精神、坚定法治定力是检察人员严格司法、秉公办案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向彭少勇同志学习,就是要真正在内心尊崇法治、用行动坚守法治。要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以实际行动维护法治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恪守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坚持在司法办案中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规划,这必将对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和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彭少勇同志的先进事迹,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加饱满精神、更加扎实作风、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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