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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官灵活执法 为农民工讨回伤残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5-10-10 15:56:42


    本网讯(李瑶)  10月10日上午,在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农民工陈华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被砖厂老板拖欠的1万元伤残赔偿金时,感激地说:“谢谢尊敬的法官,钱虽不多,但你们的精神让我感动,如果没有你们,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呢!”

    2014年7月1日,申请人陈华在被执行人黄林经营的砖厂上班时被机器打伤右手。2015年1月2日,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2015年7月27日,陈华诉至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执行人黄林同意于2015年8月30日前向申请人支付伤残赔偿金计人民币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黄林却迟迟不支付,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月9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农民工陈华的电话,他告诉法官砖厂老板黄林现在在砖厂,希望法院可以跑一趟。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局立即召集三名法官驱车前往50余公里远的砖厂开展执行。到了砖厂已是中午,顾不上吃饭,法官径直来到砖厂厂房找寻被执行人黄林的踪迹。黄林似乎已收到风声,有意躲起来。执行法官意识到是不是开警车动作太大,引起了黄林或者其砖厂工人的注意,可能有人通风报信给他。法官灵机一动,决定假装开车走人,实际上却已暗中让执行局的其他法官开民用车过来换警车。换好车后,执行干警又打道回府,一直蹲守在砖厂附近。直到下午5点左右才看到黄林回砖厂,执行法官终于将其截获。

    “今天我身上没带到钱,明天我会送到法院来的。”“那就麻烦你跟我们跑一趟吧!路上你可以边筹钱,实在想不到办法筹钱,那就先到看守所坐15天,慢慢考虑。”被执行人黄林听到这里知道法官是要动真格的了,逃是逃不掉了,无奈只好交清了欠陈华的伤残赔偿金,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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