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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矿局原局长李晓明被开除党籍 受贿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5-10-12 11:26:23
中纪委网站据云南省纪委消息,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地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晓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晓明(已退休)在担任云南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万元;单位行贿52万元、金条一根,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2月19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云南省地矿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李晓明简历: 李晓明,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70年7月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 1992年4月任云南地矿副局长 1995年3月起任云南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地矿部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巡视员(正厅级)。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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