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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四措并举妥善调处独生子女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5-10-12 11:30:51


    本网讯(唐海奎)  离婚案件事关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独生子女离婚案更是如此。对此,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妥善调处独生子女离婚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调解水平。该院本着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原则,切实体谅原、被告的心情和处境。针对独生子女的不同年龄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回忆共同生活的甜蜜,认真反思自身的缺点,鼓励换位思考,减少婚姻冲突。即便最终调解不成功,仍可以将双方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合理安排法官,增强司法能力。为提高调解成功率,该院安排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独生子女离婚案件,以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与此同时,该院还根据当前申请离婚当事人多为女性的特点,尽量安排女法官办理此类案件,通过女性与女性之间设身处地的沟通,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挽救更多的家庭。

    三是以针对特殊群体,加强心理疏导。现在的80后、9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心理承受能力和容忍度相对较小,他们中不少人因一时冲动而提出离婚。对此,该院要求法官加强心理疏导,并邀请双方亲属配合做工作,努力维护婚姻家庭的完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做好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督促落实抚养费和探视权。

    四是延伸法院职能,履行社会责任。该院通过送法下乡、庭审讲法、社区普法等活动,使80后、90后等独生子女学法、知法、守法,主动承担起维护家庭的责任、呵护另一半的责任和抚养孩子的责任。该院还多次组织律师、资深法官、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到社区、乡村举办家庭婚姻法律讲座,引导年轻人依法经营自己的婚姻,降低离婚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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