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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检察院创新流程监控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作者:张盼 发布时间:2015-10-13 13:10:11
为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中分析研判、统计分析两项职能,江西金溪县检察院通过明确流程监控范围,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创新流程监控的方式,提高流程监控信息化水平。 据了解,该院强化过程控制,细化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诉讼监管共三类案件监管组,及时了解各类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填录标准,充分发挥流程监控的规范作用,确保案件流程的每一个节点都依法规范,全方位开展流程监控工作。 该院将受案、分案、审查、送案、归档等各个节点纳入管理,实现全程监控,及时跟踪案件办理过程,特别监督检查重点案件,实行对公诉案件提前10日预警提示,批捕案件提前2日预警提示,自侦、民行案件适时提醒,督促业务部门科学安排办案进度,严防由于督促不到位而发生超期限羁押、超时限办案的情形。 在分类监管过程中,职务犯罪侦查重点检查自侦部门的立案环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环节,扣押款物,撤销案件的环节;侦查监督部门的批捕环节,不捕环节;公诉部门的变更强制措施环节,提起公诉,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环节,尤其加大对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叙述性法律文书的质量审核力度。 通过强化审查期限管理,该院加强审限延长、中止、退查以及拆并案管理,严把进出口条件、程序和时间,杜绝超期办案、违规审批、违规中止和退查现象,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据悉,该院每月编发《案件管理通报》,分析捕后侦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期限、诉后审判期限等事项的监控情况,向全院予以通报;每季度归纳总结个案监控情况,从中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对业务部门审结案件情况进行每月公示,每季度通报,明确反映出各业务部门及办案人办案情况、结案率、平均办案天数等数据,发挥通报纠偏引导作用。 为有效防止违规操作及超期办案等情形,在日常工作中,该院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倒逼业务部门规范办案行为,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截至目前,该院案管通过口头预警、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多种有效方式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严格监督各部门操作人员的依法执法办案操作,案管中心共受理、录入案件信息77件次,发出预警提示4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上加强和改进办案的协调和管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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