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伍佰祯 覃婷婷) 为进一步增强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10月12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邀请该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该院审理的一起受贿案进行监督与观摩,并在庭审结束后进行“阳光评议”。
开庭前,该院向代表委员发放了案情简介、案件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要点,以便提升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效果。庭审结束后,该院及时召开庭审阳光评议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法官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秩序等多项内容进行评议。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庭审很成功,庭审秩序井然,法官驾驭能力强且声音洪亮,让旁听的人员听得很清晰。特别是主审法官很有耐心,在每一个庭审环节都给予了被告人充足的时间行使辩护权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此外,代表们还对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监督力量的联络,自觉接受监督,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推行“阳光司法”活动。这是该院提高审判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体现司法的公正性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