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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明确”规范推进“网上办案”
发布时间:2015-10-13 14:34:43
本网讯(洪峰春 余菲) 为全面提高“网上办案”工作效能,完善司法质效考核体系,优化司法绩效评估效果,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做到“三明确”,规范推进“网上办案”,力促“网上办案”步入常态化、实用化的轨道。 明确信息录入主体。该院对立案人员、书记员、承办法官、庭长、院领导在“网上办案”过程中的具体职责逐一进行明确,责任到庭、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录入人员必须要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案件信息录入。 明确信息录入节点。该院严格规定各个阶段、不同环节录入的时间节点要求,严格审判节点控制,实现点点输入、同步录入。采取部门自查和审管办、审监庭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电子档案扫描的同步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查找问题案件,督促整改。 明确监督通报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及时修改和变更案件办理进程信息;对缺项、漏项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加强对“网上办案”审判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保护,适时对密码加以修改,禁止将U盘等移动介质在安装审判管理系统的电脑上使用。审监庭、审管办人员随时对网上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对系统检测出的数据问题及时进行书面通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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