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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圆桌审判”彰显司法关怀
发布时间:2015-10-16 11:47:57


图为圆桌审判现场。

    本网讯(郭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体现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建立了青少年犯罪圆桌审判法庭。近日,密山法院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对一起未成年盗窃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2015年9月,被告人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该院受理后,考虑到衣某未满十八周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采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庭审中,审判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围桌而坐,实现“零距离”接触,法官态度和蔼、语气平缓,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彰显司法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

    近年来,密山法院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力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工作,把刑事审判作为教育的场所,把“圆桌审判”作为整合社会资源、帮助未成年犯罪人改过自新的平台,以挽救更多的失足青少年。圆桌审判法庭的使用,标志着密山法院青少年审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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