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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法院妥处食品安全案件确保百姓舌尖安全
发布时间:2015-10-19 09:44:08


    本网讯(王冬玲)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该法的顺利实施,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认真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刑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被告人从重处罚,依法适用罚金刑,并采用销毁涉案物品、追缴违法所得等惩戒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民事审判中,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则依法快审快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定期通报案情,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打击合力,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促进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乡村、学校、企业集中发放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手册,运用典型真实的案例向群众及生产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犯罪带来的社会危害,以此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让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规范经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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