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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法院拍卖7421平米土地用于安置工厂职工
发布时间:2015-10-20 09:11:16


图为拍卖会现场。

    本网讯(曾强 韩唐琦)  10月15日下午,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位于北部湾东路28号的北海市商标印刷厂742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银海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拍卖进行监督,商标厂10余名职工到场旁听了拍卖。最终,标的物由58号竞买人以894万元拍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将用于该厂职工的安置工作。

    据悉,该商标印刷厂原属国有企业,后于2006年停产歇业。商标印刷厂停产时尚未偿清北海市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房地产)、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二轻联社)的债款,2007年7月新源房地产向银海区法院申请执行令其偿还债款。银海区法院依法对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查封。2009年11月,市国土局复函银海区法院证明该土地已抵押,可由法院依法进行拍卖。

    2010年2月,银海区法院委托地产评估公司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在6月28日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标的物。7月,受银海区法院委托,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刊登拍卖公告,决定在拍卖公司所在地南宁市举行拍卖会。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规定的有关精神,拍卖应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举行。因此,法院在拍卖日前通知暂停了此次拍卖。

    之后,由于土地储备中心介入回收该土地使用权,且职工安置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所以一直没有恢复拍卖。商标印刷厂职工两次上访,要求协调安置问题,第二次拍卖会计划也被临时叫停。土地储备中心向政府报告,称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未获职工表决通过,原商标印刷厂职工未得到妥善安置,建议法院拍卖该土地,通过上缴土地出让金返还安置职工。土地储备中心经调查,通过政府报送银海区法院建议按照市二轻联社提出的意见进行处理。

    银海区法院执行法官在过去的8年中不断协调各部门工作,接待上访职工、听取意见、做思想工作、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发函商标印刷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使其组织重新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经过努力,几方同意通过拍卖,将取得的拍卖金用于偿还商标印刷厂所欠债务,将土地转让金用于安置该厂的47名登记在册职工。执行法官还逐一联系了该厂职工,最终使他们乐意接受法院的处置方案,并旁听、监督拍卖。

    2015年10月15日,银海区法院委托北海市中级法院举行拍卖会,以2015年划拨土地最新估价266.44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由广西正槌拍卖有限公司在北海中院指定的地点公开拍卖该该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经过几回合的激烈竞价,最终,标的物由58号竞买人以894万元拍得。

    拍卖成交后,894万元拍卖金将首先用于清偿商标印刷厂所欠债务,剩余部分用于安置该厂职工。另外,银海区法院将在下一步执行工作中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中院及政法委汇报,并配合土地管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该土地出让金的及时收缴和职工安置,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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